為進一步規范市屬企業國有產權變動行為,提高產權管理水平和產權運作效率,根據《深圳市屬企業國有產權變動監管規定》(深國資局〔2009〕66號,下稱《監管規定》),制定本指引。
一、行為類型
1.各直接出資企業及其所屬控股企業持有的股權、固定資產、債權、知識產權、合同權益等通過轉讓或無償劃轉方式進行處置的,應當按照《監管規定》的相關規定執行。
2.各直接出資企業及其所屬控股企業增資擴股引起市屬控股股東持股比例減少或者控股權發生變化的,應當按照《監管規定》的相關規定執行。
二、管理要求
1.各直接出資企業及其所屬控股企業應當制定國有產權變動管理的內部制度,規范內部決策程序,指定專門部門和人員負責產權變動管理工作。各直接出資企業可設置專職的產權變動專管員。
2.企業國有產權變動應當符合市國資委有關減少管理層級的要求,產權變動方案實施后直接出資企業內部的管理層次原則上不超過三級。
3.產權單位應當按照《監管規定》的要求,認真做好產權變動項目的可行性研究,涉及重大產權變動事項的,應當組織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編制評估報告,積極控制和化解風險,提高產權變動方案的操作性。
4.各直接出資企業在就產權變動項目進行內部決策前,應當提請市國資委派出的財務總監審核并出具書面意見。市國資委派出的財務總監未經審核或審核提出保留意見的產權變動項目,不得繼續實施。
三、審批決策
1.市屬企業國有產權變動批準工作實行分級管理,產權變動的重大事項及特殊情形由市國資委負責批準,一般產權變動事項由各直接出資企業決定或批準。
2.各直接出資企業應當在市國資委授權范圍內認真開展產權變動決策和審批工作,不得自行下放或分解國有產權變動決策和審批權限。
3.根據《監管規定》,由市國資委審批的重大產權變動事項包括:
(1)股權變動涉及標的企業控股權發生變化的,具體是指市屬控股股東失去控股地位,或由絕對控股變為相對控股(控股比例等于或超過50%為絕對控股,控股比例不足50%為相對控股);
(2)涉及賬面凈值在三千萬元以上的(含本數)股權或單項資產權屬變動。其中,增資擴股項目涉及的賬面凈值是指新增出資或股比對應的賬面凈資產值。
4.根據《監管規定》,下列產權變動的特殊情形,應當由產權單位逐級報市國資委審批:
(1)免予資產評估;
(2)免予公開掛牌;
(3)成交價格低于評估結果百分之九十(含本數,成交價格介于評估結果及其百分之九十之間的,由經濟行為批準單位審批)。
5.產權單位申報產權變動項目審批時,應按照《監管規定》的要求提交申請文件,主要內容包括:
(1)請示的具體事項,報批的依據;
(2)變動標的企業的基本情況,包括設立時間、組織形式、注冊資本、股權結構、管理級次、經營范圍和主營業務、主要資產情況、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職工情況等;
(3)產權變動行為的論證情況,變動的理由;
(4)產權變動方案的核心內容,包括交易方式、定價依據、掛牌條件等;
(5)相關事項的處置,包括債權債務處置情況、職工安置分流情況、目前承擔的社會職能情況及解決方案、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情況等;
(6)相關單位的決策和意見情況,包括各級產權單位的內部決議文件、職代會審議情況、涉及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的,其他股東是否同意轉讓以及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的意見等;
(7)后續工作的安排,包括合同簽訂、交易價款收取、管理權移交、變更過戶手續等。
四、資產評估
1.市屬企業國有產權變動應按規定選聘相應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資產評估。要綜合考慮評估機構的資質等級、行業信譽、經營規模、從業經驗、收費水平以及項目負責人、具體經辦人員的工作經驗、業務素質、執業資格等因素,擇優選聘資產評估機構。不得聘用市國資委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行業協會禁入或處罰中的機構。企業在與中介機構簽訂業務約定書時,不得要求機構必須使用其他評估機構的結果。
2.企業應根據經濟行為的性質與中介機構協商,合理選定評估基準日。應盡可能選擇與相應經濟行為或特定事項的實現日期接近的月末、季度末或者年末作為評估基準日,保證評估結果有效性,減少或避免期后調整事項。
3.涉及企業價值評估的,應按規定進行資產清查,聘請具有相應資質的審計機構進行專項審計,出具清產核資專項審計報告。
4.企業國有產權變動所涉及的資產評估項目備案實行分級管理,經濟行為由市國資委審批的,資產評估項目報市國資委備案,其他資產評估項目由各直接出資企業備案。
5.各直接出資企業無論是自行備案或向市國資委申請備案,應當提請市國資委派出的財務總監對資產評估項目進行審核并出具獨立審核意見,財務總監出具否定或保留意見的,不得辦理資產評估項目申報或備案。
五、產權交易
1.深圳聯合產權交易所是市國資委選定的國有產權交易機構,市屬企業國有產權公開交易應當通過深圳聯合產權交易所進行。
2.標的企業注冊地或其重大資產所在地在深圳市外的,公開交易時應當通過產權交易機構同時在深圳和標的產權所在地進行公告,公開披露相關信息,廣泛征集受讓方。
3.增資擴股項目公開征集意向方后,應當通過深圳聯合產權交易所組織的競爭性談判、招投標、競投或其他競價方式,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確定受讓方。
4.單項土地使用權轉讓,按規定必須在國土部門指定的土地房產交易機構中進行的,產權單位應在產權變動方案中具體說明,審批和決定單位應認真審核并在批復文件中進行明確,有關情況及時向市國資委報備。
六、相關事項
1.各直接出資企業應當重視和加強產權變動項目專項檔案管理,對項目從啟動到完成(或中止)全過程的重要文件資料進行收集、整理、歸檔,形成完整的產權變動項目檔案。產權變動項目存在后續事宜的,產權變動檔案中應單獨列示,由產權單位指定專人負責跟蹤落實。
2.各直接出資企業應高度重視產權管理信息報送工作,按照市國資委要求,通過電子郵件或登錄企業國有產權監管信息系統及時填報,確保數據真實、準確、完整。
3.直接出資企業及其所屬企業應積極配合市國資委開展產權變動監督檢查,及時整改發現的問題,認真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切實提高產權管理水平。
七、本指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