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動態
規章制度
業務問答
根據《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監督管理辦法》(國資委 財政部 證監會令 第36號),國有參股股東通過證券交易系統,擬于一個會計年度內累計凈轉讓達到上市公司總股本5%及以上的,應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審核批準。
相關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丨 國務院國資委丨 廣東省人民政府丨 廣東省國資委丨 深圳政府在線丨 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丨
網站導航丨 聯系方式丨 隱私聲明丨 版權保護丨 使用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