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5日至6月21日,市國資委通過門戶網站就《深圳市屬國有企業內部審計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公示期間,收到公眾反饋的意見建議共2條,現將有關意見及采納情況予以公布。
感謝社會各界對我委工作的關注和支持!
深圳市國資委
2019年7月10日
序號 |
來源 |
意見和建議 |
采納情況 |
情況說明 |
1 |
市民 |
建議在保持審計獨立性的前提下,給予審計部門更多的資源配置,以提高審計的效能。 |
采納 |
第十一條相關表述:企業應當確立集團總部對內部審計的統領和管控地位。集團總部負責統領審計規劃、審計策略、人員調配和成果共享等,通過設立專項審計組、業務板塊集中審計、抽調人員交叉審計等方式,提高審計資源利用效率。集團審計部門可以統一抽調總部及所屬企業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審計工作。 除涉密事項外,內部審計部門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購買社會審計服務。內部審計部門負責社會審計機構的選聘工作,并負責對其服務質量進行監督考核、質量評價。 |
2 |
企業 |
建議增加“鼓勵企業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更新審計方法,提升審計效率” |
采納 |
第十四條相關表述:企業應當實行內部審計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規范審計操作流程,創新審計方式方法,推進以大數據為核心的審計信息化建設,科學高效實施審計監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