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公開選調10名公務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
深圳市各級黨政機關(含中央和省直屬機關的駐深單位)在編在職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
二、報名條件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同時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一)綜合管理類公務員報考的,要求現任職務為副科級及以下(計算截止時間為2019年4月30日);執法類公務員報考的,要求現任五級執法員以下職務,且符合深圳市公務員分類管理交流轉任和所在單位干部調配有關規定,通過選調后轉任綜合管理類公務員的,職務確定為科員。
(二)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三)專業不限。財經、管理專業優先,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四)歷年年度考核為稱職以上等次,符合任職回避規定。
(五)身體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報名:
(一)提供虛假信息的。
(二)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三)按照有關規定,干部在任職試用期內及工作未滿服務年限的。
(四)有不符合任職要求的其他情況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5月15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二)報名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4009號投資大廈9001房(聯系電話:83883383)。
(三)報名者須填寫《深圳市國資委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可登錄深圳市國資委網站http://www.wdangzai.com通知公告欄下載),并由本人攜帶相關證明材料(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公開發表過的論文或主筆的重要文字材料)現場報名(報名表電子版發電子郵箱至:xdks@szgzw.gov.cn)接受資格初審,不接受委托報名。資格初審結果將通過短信方式進行反饋。
(四)報名者提供的資料必須保證真實有效,如有虛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名者本人承擔。
四、工作程序
(一)組織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實行百分制,筆試、面試成績權重為6:4)的方式進行。
(二)組織考察
對應試者成績進行加權匯總并排名,確定考察人選并到所在單位進行考察。
(三)確定選調人選
綜合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個人綜合素質以及人崗匹配等情況,研究確定選調人選。
(四)辦理手續
按照相關規定,辦理人選調動及任職手續。
五、有關說明
(一)選調過程中,如發現弄虛作假等行為,取消選調資格。
(二)深圳市國資委擁有本公告的最終解釋權。
深圳市國資委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