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中共深圳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委員會(簡稱“委黨委”)工作,貫徹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定落實,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中國共產黨深圳市委員會工作規則》等黨內有關規定,結合委黨委實際,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委黨委服從黨中央和中共廣東省委、深圳市委的領導,是市國資委的領導核心,是黨組性質的黨委。
第三條 委黨委工作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堅持黨的領導,保證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貫徹落實;
(二)堅持全面從嚴治黨,依據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開展工作,落實管黨治黨責任;
?。ㄈ﹫猿置裰骷兄疲_保委黨委的活力和黨委領導班子的團結統一;
?。ㄋ模﹫猿治h委發揮領導核心作用與市國資委依法履行職責相統一,把委黨委的主張通過法定、民主程序轉化為市國資委的決定。
第二章 職責
第四條 委黨委應當認真履行政治領導責任,做好理論武裝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學習、宣傳、貫徹執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貫徹落實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的決策部署,發揮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重要作用。
第五條 委黨委及其成員應當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堅定理想信念,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不斷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嚴肅黨內政治生活,按照規定召開民主生活會,開展嚴肅認真的批評與自我批評。嚴格落實中央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各項規定,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切實增強踐行“三嚴三實”和“兩學一做”要求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嚴格遵守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有關規定,自覺接受黨組織和黨員群眾的監督。嚴格遵守黨的組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和保密紀律,作維護黨的紀律的表率。
第六條 委黨委討論和決定市國資委下列重大問題:
?。ㄒ唬﹤鬟_學習、宣傳執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方面的重要事項,貫徹落實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重大決策部署方面的重要事項;
(二)需要向市委市政府、廣東省國資委和國務院國資委請示報告的重要事項,直管企業黨組織和機關黨委請示報告的重要事項;
?。ㄈh委委員工作分工及調整方面的事項;
?。ㄋ模┦袑賴Y國企改革發展的長遠規劃和重大事項;
(五)委機關內部機構設置、職責、人員編制等事項;
(六)管理權限內的委機關和直管企業人事任免、獎懲事項;
(七)重大決策、重大項目安排、大額資金使用等事項;
(八)研究部署委黨委系統黨的建設工作;
?。ň牛┲惫芷髽I黨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方面的重要事項;
?。ㄊ┮庾R形態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方面的重要事項;
?。ㄊ唬h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項;
?。ㄊν饩栀洝趲头?、扶貧濟困等重要事項;
(十三)黨委書記認為需要提請委黨委會議審議事項;
?。ㄊ模┢渌麘斢晌h委討論和決定的重大問題。
第七條 委黨委應當貫徹黨管干部原則,按照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好干部標準,加強委機關和市屬國企干部隊伍建設,完善干部培養選拔機制,加強干部教育培訓,從嚴管理監督干部。
委黨委應當貫徹黨管人才原則,按照中央、省委、市委關于人才工作重要決策部署,推動加強國資國企人才隊伍建設。
第八條 委黨委應當加強對市屬國企統戰工作和工會、共青團、婦女工作等群團工作的領導,重視對黨外干部、人才的培養使用,更好地團結帶領黨外干部和群眾,凝聚各方智慧力量,完成市委交辦的任務。
第九條 委黨委應當按照全面從嚴治黨要求,認真履行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委黨委書記應當履行抓黨建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其他委黨委委員落實“一崗雙責”,根據分工抓好職責范圍內黨的建設工作。
委黨委應當加強對委機關和市屬國企黨組織工作的指導,支持機關黨委履行對委機關黨的工作的領導職責。
委黨委應當認真貫徹執行黨章及黨內各項規定,支持派駐紀檢組和委紀委履行監督責任。
第三章 組織原則
第十條 委黨委書記主持委黨委全面工作,負責召集和主持委黨委會議,組織委黨委活動,簽發委黨委文件。委黨委副書記協助委黨委書記工作,受委黨委書記委托履行相關職責。
委黨委委員根據委黨委決定,按照委黨委集體的決定和分工負責有關工作,行使相關職權。
委黨委書記和其他委黨委委員具有同等的發言權和表決權。
第十一條 堅決執行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的指示和決定,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確保中央和上級黨組織政令暢通。
第十二條 建立健全委黨委向市委請示報告工作制度。每年按要求至少向市委作1次全面報告,遇有重大問題應當及時請示報告。委黨委辦公室牽頭負責,協助委黨委抓好落實工作。
執行市委重要指示和決定的情況,應當按要求及時進行專題報告。
第十三條 委黨委對有關重要問題作出決定時,應當根據需要充分征求委機關和市屬國企黨組織及黨員群眾的意見。重要情況應當及時進行通報。
第十四條 委黨委實行集體領導制度。凡屬委黨委職責范圍內的事項,應當按照少數服從多數原則,由委黨委成員集體討論決定。
委黨委書記應當帶頭執行民主集中制,注重發揮委黨委領導班子的整體效能,支持委黨委委員在職責范圍內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委黨委委員應當認真執行委黨委領導班子集體決定,勇于擔當,敢于負責,切實履行職責。
第十五條 以委黨委名義發布或者上報的文件、發表的文章,委黨委委員代表委黨委的講話和報告,應當事先經委黨委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或者傳批審定。委黨委委員署名發表的與工作有關的文章,應當事先經委黨委會議審定或者經委黨委書記批準。
委黨委委員在調查研究、檢查指導工作或者參加其他活動時發表的個人意見,應當符合委黨委決定精神。
第四章 議事決策
第十六條 委黨委議事決策遵循以下原則:
(一)堅持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重大決策應當充分協商,實行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
?。ǘ┳鞒鲋卮鬀Q策,一般應在調查研究基礎上提出方案, 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進行風險評估和合法合規性審查,經過集體討論決定;
?。ㄈ┯懻摏Q定人事任免事項,嚴格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執行;
?。ㄋ模┳h事決策一般采取黨委會議形式,黨委會議根據工作需要及時召開。
第十七條 委黨委應制定議事內容目錄,實行清單管理。議事內容目錄可以根據工作需要適時進行調整。
第十八條 召開黨委會議,一般按下列程序進行:
?。ㄒ唬h審批
1.議題確定。黨委會議議題由委黨委書記提出,或者由其他委員提出建議,委黨委書記綜合考慮后確定。
2.材料準備。委黨委研究討論工作,應事先由有關處室圍繞議題認真準備書面材料。議題的承辦處室要深入調查研究,提出初步意見,并征求有關單位意見,如不能取得一致意見,由黨委會議討論決定。特別重大或比較復雜、敏感的事項,承辦處室應提出兩個以上可供比選的意見。
3.報批程序。承辦處室填寫上會議題審批表,附上議題材料,材料一般應包括背景介紹、前期主要工作過程、主要內容、征求相關單位意見情況和需要黨委會議研究決定事項等。承辦處室應于黨委會議前至少3個工作日將上會議題材料(人事等不宜公開議題除外)提交分管黨委委員初審,經委黨委書記審批。
4.日程安排。委黨委書記根據議題的輕重緩急確定會議時間,會議日程安排由委黨委秘書協調落實。
5.材料分發。委黨委秘書一般應于黨委會議召開前至少2個工作日(人事等不宜公開議題除外),將會議議題及相關材料推送至市國資委無紙化會議系統。
(二)召集會議
1.會議主持與參會人員范圍。黨委會議由委黨委書記召集和主持。委黨委書記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會議時,可以由委黨委書記委托委黨委副書記召集和主持,委黨委委員出席。研究決定重大問題時,委黨委書記可以于會前召開書記專題會議進行醞釀。凡研究決定重大問題的黨委會議,應當有半數以上委員到會方可召開,其中分管此項工作的委員必須到會;討論決定干部問題,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到會。議題承辦處室主要負責人可以帶1名工作人員列席會議。
2.參會人員紀律要求。委黨委委員因故不能參加會議的應當在會前請假,對會議議題的重要意見可以用書面形式表達。黨委會議議題涉及本人或者其親屬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 有關委黨委委員應予回避。相關處室和單位要嚴格按會議通知要求派人列席會議,不得自行調換或增減與會人員;確需調換、增減的,須提前報請會議主持人同意。參加完相關議題的列席人員應及時退席。參會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規定,除經委黨委決定可在一定范圍內傳達的內容外,不得泄露會議討論和決定內容。
3.集體議事。委黨委會議按議題順序,由相關議題承辦處室主要負責人作匯報和說明。匯報應當突出重點,簡明扼要。參會人員緊緊圍繞議題, 充分討論。對干部任免事項,委黨委委員應當發表同意、反對或者棄權等明確意見。
4.會議決策。表決時,贊成人數超過應到會委黨委委員人數半數為通過。未到會委員的書面意見不得計入票數。表決實行主持人末位表態制。會議研究決定多個事項的,應當逐項進行表決。持同意與反對意見(含未到會委員的書面意見)的人數接近時,可暫緩表決,留待下次會議討論。
5.會議記錄。黨委會議由委黨委秘書如實記錄,并按照規定存檔備查。
(三)編發紀要
黨委會議紀要由委黨委秘書負責起草,委黨委書記簽發。黨委會議紀要印發委員和列席處室,抄送有關市領導和部門。必要時根據會議紀要簽發人的意見,增發有關單位。
第十九條 委黨委決策一經作出,應當堅決執行。委黨委委員對黨委決策有不同意見的,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級黨組織反映,但在委黨委決策改變前應當堅決執行。
第二十條 委黨委作出的決定,按職能分工由分管的委黨委委員組織有關單位落實;決議有明確要求的, 按決定事項辦理。
第二十一條 委黨委應當建立有效的督查和反饋機制,確保委黨委決策落實。委黨委秘書負責督促檢查落實情況。承辦處室和單位在落實過程中遇到問題,要及時報告委黨委。
第五章 監督及責任追究
第二十二條 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及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委黨委工作監督機制。
(一)認真執行黨委書記述職制度。根據上級黨組織的要求,認真做好委黨委書記報告履職情況的各項工作。
(二)認真執行上級黨組織關于黨委及其成員履職考核制度規定。
?。ㄈ﹫猿贮h務公開。委黨委決定的重大問題適宜公開的,應當以適當方式在一定范圍內公布;對干部提拔等重大問題,按有關規定實行公示制度。
?。ㄋ模┲鲃咏邮鼙O督。委黨委及其成員執行本規則情況,應當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機關各處室、企業黨組織和黨員群眾的監督,納入黨員定期評議內容。
?。ㄎ澹┪h委委員應按規定參加雙重組織生活會,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第二十三條 認真執行有關問責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委黨委成員將被追究責任:
?。ㄒ唬┴瀼貓绦悬h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上級黨組織指示和決定不及時不得力的;
(二)因違反決策程序或者決策失誤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的;
?。ㄈ└刹窟x拔任用方面出現重大問題的;
(四)不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造成本系統黨組織軟弱渙散、黨建工作削弱的;
(五)不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
?。┥米怨_發表或者出版與中央和上級黨組織精神、委黨委決定不符的講話、報告、文章、著作的,或者在互聯網上發表與中央和上級黨組織精神、委黨委決定不符的言論的;
?。ㄆ撸┬孤稇敱C艿臅h內容和討論情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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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發生集體違反本規則行為的,或者在其他委黨委委員出現嚴重違反本規則行為上存在重大過失的,委黨委書記還將被追究相關責任。
委黨委重大決策失誤的,參與決策的委黨委委員將被實行終身責任追究。
委黨委委員在討論決定有關事項時,對重大失誤決策明確持不贊成態度或者保留意見的,應當免除或者減輕責任。
第二十四條 對于違反本規則的委黨委委員,按照《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或黨紀政紀處分。涉嫌違法犯罪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本規則由委黨委負責解釋,具體工作由市國資委黨委辦公室會同市國資委辦公室等有關處室承擔。
第二十六條 本規則自印發之日起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