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管企業:
按照《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管理暫行辦法》(國資委令第12號)和《國有資產評估項目抽查辦法》(財企〔2001〕803號),8月24日至9月22日,我委對2006 年1—7 月直管企業資產評估項目進行了抽查。抽查情況表明,大部分直管企業能夠按照國家及深圳市的相關政策規定,認真辦理資產評估項目審批和備案,但是有少部分企業在評估管理制度建設、評估項目備案的審核等方面仍存在一些問題,為進一步規范評估項目備案管理,加強資產評估管理工作,現就相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加強評估管理制度建設。
直管企業應根據國家和深圳市有關資產評估管理的規定,制定本企業資產評估管理的制度和流程,規范本公司及所屬企業資產評估管理業務。要切實落實產權管理業務專管員制度,配備專門人員負責資產評估項目管理業務,專管員確定后應保持穩定,不得隨意變更,確需變更的,應報國資委備案。
二、規范評估機構的選聘
(一)企業要充分考慮評估機構的資質條件、執業質量和信譽,根據不同的經濟行為,選聘具有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不得聘用我委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行業協會禁入或處罰中的機構。企業在與審計、資產評估、房地產評估等機構簽訂業務約定書時,不得要求其中某一機構必須使用其他機構的結果。
(二)直管企業應對各備案項目的評估機構做出評價,建立評估機構執業質量記錄,使評估機構的選聘實現優勝劣汰。對執業過程中嚴格遵守職業道德規范、勤勉盡責、評估報告質量高的評估機構可作為重點合作對象;對于不遵守職業道德、不遵守國有企業相關政策法規、不能出具規范的評估報告的機構,不再聘用。
三、強化評估項目管理
(一)企業必須按照《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管理暫行辦法》(國務院國資委12號令)及《深圳市屬國有企業資產評估管理暫行規定》,在評估報告有效期屆滿三個月前按規定程序報我委或直管企業備案,超過期限不予受理。
(二)企業應根據經濟行為的性質與中介機構協商,合理選定評估基準日。應盡可能選擇與相應經濟行為或特定事項的實現日期接近的月末、季度末或者年末作為評估基準日,保證評估結果有效性,減少或避免基準日后的調整事項。
(三)評估機構應按照中國注冊資產評估師協會《企業價值評估指導意見(試行)》,根據評估對象、價值類型、資料收集等相關情況,恰當選擇評估基本方法。以持續經營為前提對企業進行評估時,一般不應將成本法作為唯一方法。對同一評估對象采用多種評估方法時,應對形成的各種初步價值結論進行分析,在綜合考慮評估方法、數據質量和數量的基礎上,形成合理的評估結論。
(四)評估機構應從法律、法規、政策方面,從行業、市場現狀與發展趨勢及產權擁有者或使用者對無形資產控制程度等方面分析無形資產的存在性,從技術優勢、產業化程度、目前獲利能力及未來發展趨勢角度分析無形資產的外在價值和潛在價值。特別是對于企業股權轉讓過程中涉及的資質等能不單獨進行評估的無形資產,應當根據評估原理和評估準則,參照《企業價值評估指導意見(試行)》,在充分分析其對企業獲利能力影響程度的基礎上,在企業價值評估中給予適當反映。
(五)直管企業負責資產評估管理的領導和相關業務人員應恪守職責,嚴格認真審核評估報告。對以下事項,在審核時應給予特別關注:
1、委托評估的資產與評估目的是否匹配,納入評估范圍的資產與經濟行為批準文件、剝離和核銷文件、國土局處置方案等相關文件是否一致;
2、涉及到土地、房產處置確權問題的,是否按現有規定履行處置確權、備案手續;
3、對于引用的其他中介機構結論的,評估機構是否已對引用行為聲明負責,并揭示其可靠性對整個評估結論構成的影響及影響程度;
4、對評估中查明并已做相應評估處理的資產盤虧、盤盈、毀損、報廢、資金掛賬、呆壞賬以及無需支付的負債等情形,如因資產占有方未經有批準權限的部門的批準而對上述資產進行會計處理的,是否已在評估報告中提示資產占有方應按現行規定程序報批后進行會計處理或做其它相關陳述;
5、評估基準日后重大事項是否揭示評估基準日之后至評估報告出具日發生的重大事項對評估結論的影響。
四、規范使用評估報告
企業應根據評估目的規范使用評估報告,在使用評估報告時,應關注以下事項:
(一)資產評估報告在我委或直管企業備案后方生效,資產評估結果使用有效期為自評估基準日起一年。
(二)企業在使用評估報告時,如果發現報告中披露的評估前提條件和假設條件發生變化,原評估結論不能作為經濟行為實現的依據,應聘請評估機構重新評估或做相應調整。
(三)企業在使用評估報告時,要特別關注資產評估報告書的特別事項說明、基準日期后重大事項披露及其他或有事項等因素對評估結果的影響。
(四)評估目的在基準日后一年內實現時,要以評估結果作為作價依據,同時還應注意評估基準日至評估目的實現日之間的數據調整情況。如果資產數量發生變化,應根據原評估方法對資產額進行相應調整;如果資產價格標準發生變化,并對資產評估結果產生明顯影響時,委托方應及時聘請評估機構重新確定評估價;如果評估工作結束前資產價格已經發生了顯著變化,在無法改變基準日的情況下,若資產價格的調整方法簡單、易于掌握,評估機構應予以分析、判斷并充分披露說明,委托方在資產實際作價時進行相應調整。
各直管企業要高度重視資產評估管理工作,認真落實本通知要求。今后,我委將把本通知要求的各項內容將列入資產評估抽查的檢查項目,如在抽查中發現不按要求操作的,進行通報批評。如有違規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企業及相關人員責任。
深圳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