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務集團總經理韓德宏參加“民心橋”節目問題的落實情況
問題一、楊先生詢問沙頭角海濤花園污水處理費是否管理處代收,是否要定額。
答復:海濤花園是我司已抄表到戶的小區,污水處理費由我司代收,居民住宅的污水處理費與水費一樣實行階梯收費,每戶每月用水量在22立方米以內,污水處理費為0.90元/立方米(污水量按用水量90%計算,下同);用水量在23-30立方米之間,污水處理費為1.00元/立方米;用水量超過31立方米以上部分,污水處理費為1.10元/立方米。
問題二、段先生反映深圳是個缺水城市,大規模推廣直飲水是否有必要,是否會造成更大的浪費。
答復:隨著近年來自來水生產工藝的提升,優質飲用水出水率已非常接近普通自來水出水率,根據實際測算,此差異幾乎可忽略不計,因此優質飲用水不會對水資源造成浪費。
深圳是否有必要大規模推廣優質飲用水這個問題,市發改委曾會同政府相關部門做過專題研究,經過論證,決定采用全面提升水質的方案,即從水廠到用戶端使用一套管網系統,將目前使用的自來水全面提升為優質飲用水。采用全面提升水質的方案,洗衣、沖廁使用的都是優質飲用水,這似乎有點浪費,但如果改用分質供水的方式,就必須再建一套龐大的城市管網系統,這樣無論是前期投入或是日常維護成本都是驚人的,反而會造成更大的浪費。
問題三、劉先生反映龍華民治的水質很差,水費很高。
答復:龍華民治街道目前由民治水廠供水。民治水廠屬于村辦企業,由民治村委管理。按照市政府統一規劃,民治水廠屬于擬關停的村級自建供水設施。民治水廠關停后,民治街道的供水將接入市政供水管網,水質差和水費高的問題都將得到有效解決,此項工作由政府主導推進。
問題四、施先生來電探討水量的定額,打工一族的用水建議。
答復:目前深圳市居民用水已實行定額制,每戶每月用水量在22立方米以內屬于定額內用水,單價為1.90元/立方米;用水量在23-30立方米之間屬于超定額用水一,單價為2.85元/立方米;用水量超過31立方米以上部分屬于超定額用水二,單價為3.80元/立方米。
問題五、李女士建議用卡交水費。
答復:我司對IC卡水表曾做過專門研究,IC卡水表雖然有利于供水企業加快資金回收速度,提高水費回收率,降低抄表工作量,但同時也存在故障率高、成本高、維修難度大等方面的弊端。而且從先用水后付費模式轉換為預付費模式,需要得到市民的認可以及政府政策的支持,貿然啟用IC卡水表將會引發新的問題。關于IC卡水表的使用狀況,我司曾到天津水司做過調研,從天津水司反映的情況來看,他們曾大范圍的使用過IC卡水表,但運行2-3年以來,發現了不少問題,目前新裝水表已停止使用。鑒于目前IC卡水表的技術還不夠完善,我司認為暫不適宜推廣。
問題六、聽眾短信反映南山城中村的水五塊,早上起來用水很大的漂白粉氣味,怎么回事?能否幫調查下,謝謝。
答復:經電話聯系確認,這位聽眾姓劉,劉先生主要是反映南山區九街中山南街二坊7號早上放出的自來水有漂白粉味。我司在現場抽取了水樣進行檢測,檢測結果為合格。現場調查發現,該樓屬于自然村自建樓,樓高達十層,業主為保證水壓,在樓頂自建有蓄水池。據了解,為保證水質,業主每三個月左右清洗天面水池一次。一般剛清洗完水池的三天內,自來水中會有較明顯的漂白粉味,劉先生反映的問題,應該是由于清洗水池而引起的。
問題七、聽眾短信“怎么我這里的水費這么貴,南山區白芒社區的水費5元6角。”
答復:經電話聯系確認,這位聽眾姓魏,魏先生反映白芒村收取非本村住戶的水費加污水處理費每立方米5.6元。經調查,白芒村由我司抄總表,該村居民用水比例為72.52%,并且享受躉售價格優惠(每立方米居民用水1.75元),查看白芒村歷史用水記錄,未發現居民用水超定額的情況。按照市物價局公布的標準,居民用水定額內水費為1.90元/立方米,污水處理費為0.90元/立方米(污水量按用水量90%計算,折合每立方米自來水約0.81元污水處理費),按此計算,水費加污水處理費每立方米應為2.71元。白芒村收取的費用比物價司公布的標準高了一倍多,建議魏先生向市物價局投訴。
問題八、聽眾短信反映,“自來水公司領導好,為什么現在同市不同水價,龍華水價現在是全市最貴的,望減少一點.謝謝!”
答復:經電話聯系確認,這位聽眾姓李,李先生反映龍華的水費是全市最高的。已向李先生解釋,深圳各地由于原水、生產工藝、管理水平不同,造成供水成本存在較大差異,所以目前全市的水價尚未統一。根據《深圳市物價局文件》深價管字[2007]76號文規定,龍華鎮居民用水每立方米水費為2.4元(未實行階梯水價),這是市物價局公布的標準,不能隨意增減。
問題九、聽眾短信“主持人、嘉賓:你們好!問一下,城中村的水價是多少?我的房東按五塊錢一噸收合法嗎?(用電是八毛八)敬請回答。”
答復:經電話聯系確認,這位聽眾姓吳,吳先生反映上沙東村三巷3號房東收取租戶水費加污水處理費5元/立方米。經查詢,該樓為自然村村民自建樓,居民用水指標為176立方米/月(按8戶居民家庭計算),從該用戶2009年用水情況來看,該樓總用水量在104立方米/月-246立方米/月之間,由此判斷居民用水指標與實際情況相符。按照市物價局公布的標準,居民用水定額內水費為1.90元/立方米,污水處理費為0.90元/立方米(污水量按用水量90%計算,折合每立方米自來水約0.81元污水處理費),按此計算,水費加污水處理費每立方米應為2.71元。房東收取的費用比物價局公布的標準高了將近一倍,已建議吳先生向市物價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