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組織包容我的失誤并減輕責罰,今后我一定更加積極履職作為。”在湖北省鄖西縣紀委監委工作人員宣讀容錯減責決定后,被容錯對象張某感激地說道。
此前,在查辦一起違規招標案時,鄖西縣紀委監委發現縣教育局招生考試中心副主任劉某、縣城關鎮中心學校副校長張某在推動學校配套設施項目建設過程中違反了相關規定,但其初衷是加快學校主體及配套設施工程建設進度,客觀上保障了學校師生的學習生活需求,且二人在建設過程中沒有謀取私利等行為。根據湖北省容錯糾錯工作辦法,經綜合研判、集體討論、程序審核,該縣紀委監委決定對劉某、張某予以容錯減責。
鄖西縣紀委監委嚴格落實“三個區分開來”,堅持嚴管厚愛結合、激勵約束并重,打好激勵黨員干部擔當作為“組合拳”,持續釋放為擔當者撐腰鼓勁的鮮明信號。
該縣紀委監委立足工作實際,堅持在遵規守紀前提下實行容錯糾錯,準確界定容錯界限,劃出容錯底線,明確列出不予容錯的4種情形,防止拿容錯當“保護傘”、搞紀律“松綁”。同時堅持證據為王,圍繞案件事實全面調取證據材料,注重收集紀法定量和態度變量,準確把握容錯情形,細化優化操作流程,明確誰來申請、誰來認定、誰來監督,推動容錯糾錯工作清單化、精細化。
為避免“一容了之”,該縣堅持容糾并舉,一體推進容錯糾錯。既合情合理合規地寬容失誤,又堅持有過必改、有錯必糾。通過制發紀檢監察建議、工作提示函等,督促整改,推動相關部門舉一反三、完善制度,充分釋放“容、糾、治”的疊加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