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必須健全黨統一領導、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增強監督嚴肅性、協同性、有效性。
作為黨內監督、國家監察的專責機關,監督是紀委監委的第一職責,能不能在日常監督、長期監督上創新突破,關乎黨和國家監督體系能否彰顯制度優勢,關乎紀檢監察體制改革能否發揮治理效能,關乎新時代紀檢監察工作能否實現高質量發展。
近日,江蘇省常州市紀委監委成立課題組,對如何增強監督嚴肅性、協同性、有效性,切實提升監督質效開展調研。
與高質量發展要求不相適應的問題
監督理念存在“認識偏差”問題。一是對監督工作認識不到位。少數紀檢監察干部存在重審查調查、輕日常監督的錯誤傾向,認為只有辦理的案件數量多、案值大,才能體現工作成效和價值。二是對監督職能定位把握不到位。一些領導干部對“黨委全面監督、紀委專責監督、部門職能監督”認識不足,認為監督檢查乃至運用“四種形態”僅僅是紀檢監察機關的責任,對“兩個責任”職責分解不明確,反而造成紀檢監察機關監督越位,在履行協助黨委或者督促各部門監督方面有欠缺。三是對“監督的再監督”理解不到位。有的地方片面強調監督全覆蓋,隨意擴大監察對象范圍,出現了“三轉”回頭的苗頭,導致監督重心偏移,不能集中精力抓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落實情況,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遵守法律法規情況,執行重大決策部署和中心工作落實情況等重點監督內容。
監督方式存在“缺乏抓手”問題。一是日常監督手段運用不充分。《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對日常監督的方式方法作出規定,監督職能部門可以通過定期召開專題會議聽取匯報,綜合分析所聯系的地區、部門、單位政治生態狀況,提出加強和改進的意見及工作措施,也可以通過多種方式了解被監督對象的思想、工作、作風、生活情況,及時約談提醒、批評教育、責令檢查、誡勉談話,還可以通過向有關黨組織或者單位提出紀律檢查建議或者監察建議,督促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組織開展專項檢查等方式,督查督辦、推動整改監督中發現的突出問題。但在實踐中,一些同志對這些措施研究運用不夠,習慣于參加會議、聽聽匯報、看看臺賬,沒有用好用足監督手段。二是監督聯動合力不充分。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和巡察監督之間常態化溝通銜接機制不健全,缺乏內部協調、信息共享機制,日常監督經常處于單兵作戰的狀態。三是借助信息化開展監督不充分。信息化手段在監督工作中運用方式還比較初級,主要體現在信息數據導入、匯總、查詢等基礎性功能上,對貫通運用信息化平臺,從數據比對中發現監督疑點還沒有完全實現。
監督能力存在“不相適應”問題。一是責任擔當有待加強。少數領導干部和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別人底氣不足,存在“按照領導意思辦”“老好人”現象,導致監督檢查在實踐中往往浮在面上,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不敏感,采取有效措施不主動。二是隊伍專業化水平有待加強。目前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雖然常態化組織業務培訓,但對如何有效開展日常監督、如何加強問題線索分析研判處置等方面的針對性培訓還有待細化加強。三是做好監督“后半篇文章”能力有待加強。有的同志對監督工作缺乏系統性思維和整體考慮,對一些問題線索處理往往就事論事,既沒有加深教育、警示懲戒,也沒有舉一反三、堵塞漏洞,特別是在運用紀律檢查建議和監察建議并形成常態的探索和努力上做得不夠。
圍繞“嚴肅協同有效”提升監督質效
找準職能定位,履行好監督的再監督。一要協助履行主體責任不缺位,紀檢監察機關要厘清自身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中的職責定位,集中精力協助黨委抓好全面從嚴治黨。二要履行監督責任不錯位,分清哪些監督屬于主管部門的主體責任,哪些屬于監督責任,把不該管的工作交給主責部門,切實強化紀檢監察機關“監督的再監督”職能。三要統籌協調黨內監督體系不越位,做到協調不包辦,參與不越位,確保黨中央、黨委(黨組)、紀律檢查機關以及黨的工作部門等自上而下的組織監督落到實處,確保廣大黨員自下而上的民主監督健康有序。
拓展信息渠道,加強科學研判。一要拓展監督信息來源。通過座談交流、日常溝通、輿情監測、信訪舉報等多種形式,關注被監督單位貫徹落實上級決策部署情況、工作整體進展和典型問題,摸清真實情況、精準發現問題。二要注重運用信息化手段開展監督。進一步加強信息化建設,綜合運用“互聯網+”“大數據”等手段,及時匯總整合日常監督、信訪反映、巡視巡察以及專項審計等信息資源,對已有數據信息加強整合分析,全面掌握“樹木”“森林”狀況。
明確監督重點,實現精準監督。一要把政治監督作為重中之重。要把“兩個維護”的要求體現在監督工作中,堅決做到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到哪里,監督檢查就跟進到哪里,對當前開展的重點工作開展監督檢查,緊盯重大工程、重點領域、關鍵崗位,強化對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部門和行業的監督,切實推動黨中央各項決策部署落地見效。二要緊緊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要盯緊關鍵人、盯到關鍵處、盯住關鍵事、盯在關鍵時,督促各級領導干部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強化政治擔當。三要探索開展“菜單式”專項監督。對重點人、重點事、重要風險點集中掃描,建立重點問題監督清單,提高監督精準度。按照“區域統籌、力量整合、優勢互補”原則,建立“片區式”協作制度,實現異地交叉監督執紀。
強化統籌聯動,形成監督合力。一要深化“四個監督全覆蓋”。在明確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察監督四方面監督不同側重的基礎上,統籌工作力量,形成銜接貫通、協同配合的監督工作格局。二要加強內部聯動。完善黨風政風監督室牽頭統籌監督檢查室、監督檢查室協調指導派駐紀檢監察組、基層紀委監委和聯系單位紀檢監察機構具體落實的工作運轉體系,建立完善監督職能部門與信訪、案件管理、審查調查、審理等部門的信息溝通機制、協調協作機制等,形成“監督一盤棋”。三要強化外部協作。把紀委監委監督與黨內其他監督有機結合起來,與審計監督有機結合起來,與國家機關監督、民主監督、司法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等有效貫通起來,形成監督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