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編制背景
二、主要目標
通過高站位、高標準、高起點制定統一的《章程范本》,進一步提升《章程》對股份合作公司戰略改革、創新發展和人才隊伍建設等方面的引領、指導、規范作用,充分挖掘、科學利用股份合作公司擁有的土地、園區、廠房等稀缺優質資源,為我市經濟持續高速發展提供重要支撐。
通過嚴格規范公司章程,將新《條例》的立法精神、立法要求高質量融入公司內部治理,增強依法治企、運轉高效、科學決策的能力,進而成為我市構建集體資產監管法規體系、探索新型現代集體企業制度重要的組成部分。
通過嚴格規范、全面落實公司章程,推動股份合作公司樹立科學發展理念,加快產權制度改革,引進高水平創新團隊,發展優質高端產業,有效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增強競爭能力,進而促進企業高質量發展。
三、主要內容
關于加強黨建:
專辟“公司黨組織”一章,詳細規定了黨建工作總體要求,以及具體職責、機構設置、運行機制、人員配備、經費保障等。特別是明確了黨組織參與公司重大事項決策的程序和內容,有效保證監督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在公司的貫徹執行。
關于股權改革:
一是動態調整集體股占比合理化。明確各公司可以在市、區政府規定的范圍內自主對集體股占比適時調增或降低,但必須始終確保集體股作為公司第一大股的地位,切實保障集體企業性質不動搖,以及集體股基本權利和集體股核心功能的發揮。 二是有力化解持股難歷史遺留問題。明確可以減持集體股、增設募集股,可配售給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未持股人員。 三是加快推動股權流轉有序化。明確合作股(含股權權利)擁有繼承、贈與、轉讓和被回購、回收權。回購、回收的合作股轉化為公司集體股,由公司集資委行使其完全權能。 四是探索創新募集股市場化。明確規定公司均應設立一定比例的募集股,以有償配售方式引進戰略投資者、高層次人才;也可作為激勵舉措,有償配售或獎勵給公司董事會和經營班子成員、公司其他高層管理人員、已經引進的專業人才,以及經股東(代表)大會表決同意的其他人員。 五是實行股權流轉閉環管理。對于集體股、合作股、募集股的合法有序流轉進行嚴格規范,明確了實施路徑、操作辦法、風險管控、權益保障等各個重點環節。
關于公司治理:
《章程范本》在嚴格規范股份合作公司“四會”職責及運作的同時,特別明確了集體資產管理委員會作為公司集體股代表的法定地位,首次完整地提出了該委應行使的表決權、監督權、罷免權、集體股分紅權等7項核心權利,以期形成現代集體企業內部治理體制。
關于政府監管:
《章程范本》明確了股份合作公司應嚴格履行的報批、備案和報告的重大事項以及實施程序,確保股份合作公司切實接受上級黨組織和政府的領導、監管,保障公司依法依規有序高效運作和穩健發展。
專辟“公司黨組織”一章,詳細規定了黨建工作總體要求,以及具體職責、機構設置、運行機制、人員配備、經費保障等。特別是明確了黨組織參與公司重大事項決策的程序和內容,有效保證監督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在公司的貫徹執行。
明確各公司可以在市、區政府規定的范圍內自主對集體股占比適時調增或降低,但必須始終確保集體股作為公司第一大股的地位,切實保障集體企業性質不動搖,以及集體股基本權利和集體股核心功能的發揮。
明確可以減持集體股、增設募集股,可配售給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未持股人員。
明確合作股(含股權權利)擁有繼承、贈與、轉讓和被回購、回收權。回購、回收的合作股轉化為公司集體股,由公司集資委行使其完全權能。
明確規定公司均應設立一定比例的募集股,以有償配售方式引進戰略投資者、高層次人才;也可作為激勵舉措,有償配售或獎勵給公司董事會和經營班子成員、公司其他高層管理人員、已經引進的專業人才,以及經股東(代表)大會表決同意的其他人員。
對于集體股、合作股、募集股的合法有序流轉進行嚴格規范,明確了實施路徑、操作辦法、風險管控、權益保障等各個重點環節。
《章程范本》在嚴格規范股份合作公司“四會”職責及運作的同時,特別明確了集體資產管理委員會作為公司集體股代表的法定地位,首次完整地提出了該委應行使的表決權、監督權、罷免權、集體股分紅權等7項核心權利,以期形成現代集體企業內部治理體制。
《章程范本》明確了股份合作公司應嚴格履行的報批、備案和報告的重大事項以及實施程序,確保股份合作公司切實接受上級黨組織和政府的領導、監管,保障公司依法依規有序高效運作和穩健發展。
四、問答
問:這次編制的《章程范本》有哪些組成部分?
答:首次編制的《章程范本》共12章156條,包括總則、公司黨組織、股份、集體資產管理委員會、股東權利與義務、股東大會(股東代表大會)、董事會與經營班子、監事會、財務與會計、變更解散與清算、附則等內容,涵蓋了新《條例》要求應當載明的條款。
問:對于股份合作公司而言,運用《章程范本》的目標是什么?
答:依法依規、嚴格科學規范股份合作公司的組織和行為,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持續促進公司改革創新發展,充分保護公司和股東(員工)、債權人以及社會公眾的合法權益。
問:本次編制《章程范本》的創新點具體表現在哪些內容?
答:首次寫入黨組織建設,明確了黨組織對改革發展領導和保障工作的重大責任;同時,結合市委、市政府對統籌推進公司改革工作的決策和部署,重點對公司發展方向和實施路徑,集體股、合作股、募集股等三類股份改革,集體資產監管和產權等要素交易,集體資產管理委員會人格化管理,人才市場化管理等,在《章程范本》中盡可能地作了內容說明、安排部署、職責要求和機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