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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保證金不得超過招標項目估算價的2%。鼓勵招標人根據投標人誠信情況并結合項目實際降低保證金繳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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