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概況
一、主要職能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起草國有資產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經批準后組織實施,擬訂經營性國有資產的監管制度和辦法并組織實施;根據市政府授權,依照法律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依法維護國有資產出資人權益;負責所監管企業和委機關黨的建設工作;承擔監管市屬企業國有資產的責任,管資產與管人、管事相結合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建立和完善保值增值指標體系,制定考核標準,監管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促進所監管企業履行社會責任;負責研究編制所監管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的總體規劃,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推動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戰略性調整,發揮國有資本在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等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的作用;指導推進所監管企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加強所監管企業董事會、監事會等建設;承擔對所監管企業收入分配的管理工作;按照市委的規定,通過法定程序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并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負責向所監管企業委派或推薦董事、監事、財務總監,按照企業負責人管理權限的規定,負責所監管企業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負責編制所監管企業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納入政府預算體系,經批準后組織執行,按規定收取所監管企業上交的國有資本收益;負責有關集體企業改革、發展和資產管理的戰略研究、政策制定和指導工作;承辦市政府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編制及交通工具情況
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編制數100人,實有人數88人;退休17人。已實行公務用車改革,實有定編車輛3輛。
三、2015年主要工作目標
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2015年主要工作目標包括:1.致力深化改革,激發國資國企新活力。以管資本為主繼續完善國資監管運營體制,繼續深入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快完善現代企業制度。2.致力服務大局,實現功能作用新提升。全面融入國家和深圳發展戰略,有效發揮城市建設中的基礎支撐作用,認真履行社會責任。3.致力創新轉型,增創質量增長新優勢。加大自主創新力度;加快推進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做強做優金融板塊,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4.致力資本運作,力促資源配置新突破。推動開放性資源整合,提升資本運作水平,推進產業基金發展。5.致力規劃引領,謀劃可持續發展新戰略。全力完成“十二五”規劃目標任務,科學編制“十三五”規劃,加強對規劃編制的領導和上下協同。6.致力加強黨建,營造干事創業新氣象。創新推進黨建工作,加強企業領導班子和人才隊伍建設,更加科學有效地推進廉政建設和監督工作。
第二部分 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2015年部
門預算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情況
2015年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部門預算收入4,241.35萬元,比2014年增加1,111萬元,增長35.5 %,其中:財政預算撥款3,301.27萬元、上年結轉940.08萬元。收入增長主要原因說明:新增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購項目。
二、支出情況
2015年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部門預算支出4,241.35萬元,比2014年增加1,111萬元,增長
35.5 %。其中: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本級4,241.35萬元。按預算項目劃分,其中:人員支出1,487.24萬元、公用支出726.69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321.88萬元、項目支出1,705.54萬元。支出增長主要原因說明: 新增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購項目。
第三部分 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2015年部門
預算收支具體情況
一、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本級
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本級預算4,241.35萬元,包括人員支出1,487.24萬元、公用支出726.69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321.88萬元、項目支出1,705.54萬元。
(一)人員支出1,487.24萬元,主要是在職人員工資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726.69萬元,主要包括公用綜合定額經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車輛運行維護費和工會經費等公用經費。
(三)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321.88萬元,主要是離退休人員經費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項目支出1,705.54萬元,具體包括:
1.國有資產管理、改革支出263.82萬元,主要用于市屬國企改革發展課題調研、監管制度修訂完善、企業董事會建設及領導人員任免管理、企業財務管理、審計及風險管理、產權管理、項目投資管理、資本運作、對標管理、業績考核、安全生產管理、紀律檢查與監督稽查、信訪維穩協調、會議及培訓工作等支出。
2.黨委黨建工作支出45萬元,主要用于組織、指導市屬國企黨委開展黨史學習教育、基層黨組織建設、企業文化建設及幫困扶貧活動等工作支出。
3.政府集中采購支出36.64萬元,主要用于辦公設備采購支出。
4.外網建設技術維護支出5萬元,主要用于外網建設技術維護支出。
5.音樂廳貴重樂器電費補貼400萬元,主要用于音樂廳貴重樂器電費補貼支出。
6.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購項目940.08萬元,主要用于2014年及以前年度進入政府采購程序(已實施招標)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購項目。
7.預算準備金15萬元,主要用于年度預算執行中臨時增加工作所需開支。
第四部分 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2015年政府采購預算情況
按照政府采購管理方式改革有關要求,2015年當年政府采購項目按總投資預算作為虛擬指標下達單位,便于招標采購需要,跨年度項目編制分年度預算,實際預算編制及指標下達按當年實際可支付規模進行。據此,2015年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機關本部政府采購預算總額(虛擬指標)部分共計52.35萬元,按當年實際可支付部分下達實際指標共計36.64萬元,指標剩余15.71萬元。剩余經費指標根據實際支付情況申請安排。
同時,按照有關文件精神,為切實控制年度預算結余結轉資金規模,2015年部門預算中新增安排了 “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購項目”,主要用于2014年及以前年度進入政府采購程序(已實施招標)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購項目。
第五部分 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情況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范圍
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維護費開支單位為委機關本部,無下屬單位。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情況說明
2015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27.93萬元,比2014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減少94.5萬元。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5年預算數0萬元。為進一步規范因公出國(境)經費管理,我市因公出國(境)經費完全按零基預算的原則,根據市因公出國計劃預審會議審定計劃動態調配使用,因此各單位2015年因公出國(境)經費預算數為零,在實際執行中根據計劃據實調配。
⒉公務接待費。2015年預算數17.43萬元,比2014年減少0.05萬元。主要用于上級主管部門來深檢查指導工作及其它省市國資系統及相關單位前來交流學習、專題研討等接待工作支出;參與高交會、文博會、援疆工作等接待支出。
⒊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維護費。2015年預算數10.5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015年預算數10.50萬元,比2014年預算數減少94.50萬元,公務用車保有量為3輛,比去年減少11輛。主要用于車輛汽油費、維修費、路橋費等支出。因車改車輛減少相應費用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