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深圳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概況
一、主要職能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起草國有資產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經批準后組織實施,擬訂經營性國有資產的監管制度和辦法并組織實施;根據市政府授權,依照法律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依法維護國有資產出資人權益;負責所監管企業和委機關黨的建設工作;承擔監管市屬企業國有資產的責任,管資產與管人、管事相結合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建立和完善保值增值指標體系,制定考核標準,監管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促進所監管企業履行社會責任;負責研究編制所監管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的總體規劃,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推動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戰略性調整,發揮國有資本在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等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的作用;指導推進所監管企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加強所監管企業董事會、監事會等建設;承擔對所監管企業收入分配的管理工作;按照市委的規定,通過法定程序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并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負責向所監管企業委派或推薦董事、監事、財務總監,按照企業負責人管理權限的規定,負責所監管企業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負責編制所監管企業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納入政府預算體系,經批準后組織執行,按規定收取所監管企業上交的國有資本收益;負責有關集體企業改革、發展和資產管理的戰略研究、政策制定和指導工作;承辦市政府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編制情況:
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內設11個處室,行政編制95人,雇員編制9人。
三、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預算包括:委本級預算,即市國資委本級單位。
第二部分 深圳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201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關于深圳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編制的主要依據
1.人員經費按照編制內實有人數及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核定的工資福利標準據實編報。
2.公用經費按照編制內實有人數及我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經費支出定額標準據實編報。
3.項目經費根據單位主要職能情況及事業發展目標測算編報。
二、關于深圳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2014年收支預算的總體說明
深圳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2014年收支總預算3130萬元,比2013年增加366萬元。
三、關于深圳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2014年收入情況說明
深圳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2014年收入預算3130萬元,比2013年收入預算增加366萬元,增長13.2%。其中:財政預算撥款3130萬元,比2013年增加366萬元,增長13.2%,主要增減變化原則因說明:新增深圳音樂廳貴重樂器電費補貼400萬元。
四、關于深圳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2014年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深圳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2014年支出預算3130萬元,比2013年支出預算增加366萬元,增長13.2%,主要支出情況為:
1.資源勘探電力信息支出類2750萬元,其中:國有資產監管(款)2014年財政撥款預算數為2750萬元,比2013年增加316萬元,增長13%,主要新增深圳音樂廳貴重樂器電費補貼400萬元。
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50萬元,其中:財政對其他社會保險基金的補助(項),2014年財政撥款預算數為20萬元,比2013年增加10萬元,增長100%;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費(項),2014年財政撥款預算數為 30萬元,比2013年增加1萬元,增長3.4%,主要是新增在編人員,相應增加社保經費。
3.醫療衛生(類)53萬元,其中:醫療保障(款)2014年財政撥款預算數為53萬元,與2013年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類)250萬元,其中:住房公積金(項),2014年財政撥款預算數為112萬元,比2013年增加1萬元,增長0.9%;購房補貼(項),2014年財政撥款預算數為138萬元,比2013年增加11萬元,增長8.7%。主要是新增在編人員,相應增加住房保障經費。
5.教育(類)27萬元,其中:培訓支出(項)2014年財政撥款預算數為27萬元,比2013年增加27萬元,主要是按財政部政府收支科目的要求,將培訓費統一列入教育類支出。
五、關于深圳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2014年財政撥款預算情況說明
1.財政撥款預算規模變化情況。深圳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2014年財政撥款預算數3130萬元,占2014年收入總計的100%。2014年財政撥款預算數比2013年增加366萬元,主要原因:一是新增深圳音樂廳貴重樂器電費補貼400萬元;二是壓減“三公”經費支出。
2.財政撥款預算結構情況。2014年部門預算中,財政撥款用于以下方面:資源勘探電力信息支出類支出占87.8%;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占1.6%;醫療衛生(類)支出占1.7%;住房保障(類)支出占8%,教育(類)占0.9%。
3.財政撥款預算具體使用情況。2014年財政撥款預算數3130 萬元,其中:基本支出 2362萬元,占比75%;項目支出768萬元,占比25%。
六、關于深圳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2014年主要項目安排情況
單位:萬元
項目支出 2013年預算 2014年預 比上年增減%
1.國有資產管理、改革費 398 267 -32.9
2.黨委黨建工作經費 50 45 -10
3.音樂廳貴重樂器電費補貼 400 -
4.預算準備金 15 10 -33.3
附注:
1.國有資產管理、改革費減少主要嚴格執行厲行節約的要求,壓減“三公”等嚴控類經費支出;
2.黨委黨建工作經費下降主要是雙到扶貧人員減少,相應減少經費支出;
3.根據市財政委文件(深財教函〔2013〕2007號)要求,音樂廳貴重樂器電費補貼400萬元納入我委2014年部門預算,屬新增項目。
七、關于深圳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2014年政府采購資金安排情況
按照政府采購管理方式改革有關要求,從2014年起,政府采購總投資預算作為虛擬指標下達單位,便于招標采購需要,跨年度項目編制分年度預算,實際預算編制及指標下達按當年實際可支付規模進行,據此,2014年深圳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政府采購預算總額(虛擬指標)部分共計70萬元,按當年實際可支付部分下達實際指標共計49萬元,指標剩余21萬元,剩余經費指標根據實際支付情況申請安排,切實解決政府采購預算執行進度偏慢問題,上述情況導致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2014年具體項目預算與2013年相比整體有所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