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財政撥款開支“三公經費”的單位范圍
深圳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部門預算中使用財政撥款開支因公出國(境)、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的單位只有 1個(委機關),無下屬事業單位。
二、2011年財政撥款開支的“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
2011年,深圳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撥款開支的“三公經費”全年支出決算176.78萬元,全部使用當年財政撥款。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44.34萬元,占25.1%;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132.44萬元,占74.9%。具體情況如下:
(一)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
(二) 公務接待費支出44.34萬元。具體開支內容包括:上級主管部門來深檢查指導工作及其它省市國資系統相關單位前來交流學習、專題研討等接待工作支出;參與大運會、高交會、文博會、援疆等接待工作支出。
(三)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132.44萬元。具體開支內容包括:
1.公務用車保有量為14臺,2011年日常公務、到企業調研等工作所發生的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73.94萬元,車均5.28萬元。因公務用車輛數量不足,所監管企業比較分散,且部分車輛年限較長,所以車均運行費相對偏高。
2.委機關工作人員上下班車租賃及大型會議、活動租車費用支出58.5萬元。
三、2012年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按照市政府統一要求,根據單位工作實際,深圳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2012年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178萬元,比2011年實際支出增加1.22萬元。具體情況是:
(一)因公出國(境)費預算0萬元。
(二)公務接待費預算45萬元,比2011年實際支出增加0.66萬元,與2011年預算持平。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133萬元,比2011年實際支出增加0.56萬元,與2011年預算持平。
附表:
2011年財政撥款開支的“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和2012年預算情況表
201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 |
2012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 |
備注 | ||||||
合計 |
因公出國(境)費 |
公務接待費 |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
合計 |
因公出國(境)費 |
公務接待費 |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
|
176.78 |
0 |
44.34 |
132.44 |
178 |
0 |
45 |
133 |
1、
因公出國(境)費用: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往返機票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等支出。2、
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3、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購置公務用車支出及公務用車使用過程中所發生的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等支出。4、2011
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是指使用當年財政撥款實際發生的支出和使用上年財政撥款結余結轉資金發生的支出。5、2012
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是指2012年部門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